网络热议“电动车载12岁以上乘员算违规” 网友:老公从此不能搭老婆?交警:严查三人及以上超员行为

南国早报 2019-05-27 16:18 大字

报网联动

南国早报记者王艳群

近日,南宁一条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消息在网上发酵。评论中的反对声超过绝大多数。据了解,这条规定由来已久。5月26日,南宁交警对大家的疑惑作出了回应: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乘3人以上的超员行为。

1“电动车载12岁以上乘员算违规”

近日,南宁警方在开展执法行动中查处并曝光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信息,共对748名电动自行车违法超员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了实名曝光。随后,各大媒体纷纷转发。其中,对于文中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说法,在网上引来众多市民关注和热议。5月26日上午10时许,“电动车载12岁以上人算违规”登上微博全网热搜第35位。

对于该法规的理解,市民们看法不一,但认为不合时宜的居多数:“12岁以上16岁以下的孩子怎么上学?”“只有电动自行车的家庭,老公再也不能搭老婆了”“如此规定会使得南宁增加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增加交通压力”……

2法规滞后造成管理尴尬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搭载12岁以上人员算交通违法,这条规定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第42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据查,这条法规是在2009年颁布实施的。有法律人士表示,在此后的10年里,南宁的电动自行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而这条法规一直未作出调整,法规的滞后造成了管理上的尴尬。

今年4月份开始国家正式启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新国标的实施对电动车已做出了新的规定,但有法律人士表示,目前过渡期人们所理解的“电动自行车”概念仍停留在过去,而现实生活中,道路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涵盖了超标车、过渡期旧标车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等多种车型,而在管理方面通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第42条这条法规已经显得不合适。

3重点查处超员3人及以上行为

对“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儿童”这一规定,南宁交警在回应中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早已颁布,在以往的交警部门整治过程中也依据此规定执法,但没有对这一违法行为开展过集中性大范围的专项整治,因此,此次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开展的“飓风行动”,查处曝光力度之大,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南宁交警还表示,目前正值“飓风行动”期间,此次广西南宁严查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的是电动自行车超员3人(含)违法行为,此次所曝光的700多名驾驶员被也是此类违法行为。对该条例的执法尺度,南宁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一贯原则,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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