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祸 多名司机清晨被查出酒驾

南宁晚报 2019-05-23 06:4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李坤明 黄勇锟)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开车上班,没想到遇到交警查车。5月21日、22日两天,南宁交警五大队在辖区开展“飓风行动”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了5名“隔夜酒驾驶人”。

5月21日早上7时左右,五大队在五一南建路口执勤时,对黄某某驾驶的小车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员时,发现他呼气中带有酒味,仔细一看眼睛还有些红肿。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该驾驶员声称当天绝对没喝酒,还辩称“大清早怎么会喝酒”。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做酒精测试,经过测试,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经查,黄某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会时喝了酒,以为过了一晚上没事了,就赶着去上班。

在同一个路口,驾驶人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另外在五一宏德路口,驾驶人林某某驾驶小车被查,酒精含量40mg/100ml,驾驶人陆某某,体内酒精含量57mg/100ml,两人均构成酒后驾车。

而在5月22日清晨的查处行动中,同样有车主因为“隔夜酒”被查出酒驾。当天早上7时53分左右,在五一南建路口,司机蒋某某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42mg/100ml。对于因“隔夜酒”被查出酒驾,蒋某某觉得有些意外,不过事实面前,也只好接受处罚了。

据了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有所差别,具体多久后可以开车不能一概而论。酒类制品的酒精含量有差异。高度酒(白酒)酒精含量高,对时间的界限要求更高一些。如果饮酒后隔天仍感觉身体不适,说明酒精尚未完全分解,此时开车,就有很大概率出现酒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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