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次奔波为何换不来一次整改
不吐不快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因楼上擅自加建7个厕所,全家长期生活在“水帘洞”中。从2017年3月起,南宁市新和平商住楼A栋的黎先生一家都在为此事找说法,他们辗转于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派出所、住建、城管之间,却至今无果。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楼上801房将原来的4房2卫改成9房9卫用于出租,屋内用水不断下渗,黎先生的701房因此变成了“水帘洞”。
事情的解决却很不简单。黎先生说,他每周都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数次,至今来回奔波了150次以上,但楼上均未做出整改。
厨房漏水严重,每次做饭都要打把雨伞;天花板出现多条裂痕,家具进水;床上盖着塑料布,以防棉被被滴湿……这件事的令人触目惊心之处,表面看在于黎先生家的遭遇令人痛惜,实质上则在于他们的遭遇本不该如此。
本不该如此,既是说楼上801房业主本该将心比心,尽早把问题处理好,更是说此事所涉及的部门与单位本该履行职责,及时把难题解决掉。
可我们通过新闻看到的是,“2017年7月27日,兴宁区住建部门联合高峰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下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通知》,但直至整改期限结束,无果”“2018年1月22日,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801房业主下达《综合执法检查通知书》,要求其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无果”,等等。一次“无果”,怎能次次“无果”?如果整改的期限不遵守也没事,那不如不写上去;假如通知的要求不履行也无妨,那根本不必作出要求。
两年多来,楼上的水,一直在漏;相应的,相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也一直在“漏”。
801房业主不理会、不执行,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新闻中说,今年3月17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通知书贴到801房门上,要求业主在1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否则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根据其违法事实和情节作出行政处罚。
你看,这不就是解决办法之一吗!只不过,让外界疑惑的是,这样的办法为何来得如此之晚?而贴通知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801房业主仍旧没有动静。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样的办法会不会再次无果?
对侵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纠偏,不仅仅是能力缺失的问题,这类不担当、不作为,还会在客观上对侵权、违法行为予以变相的纵容与鼓励。
事实上,不独此次事件,很多事情都是这个道理。比如对列车霸座,列车工作人员往往一劝说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有的还把乘务员座位让给霸座者,这不是善意而是和稀泥,不是人性化而是自废武功,令法律蒙羞。
150次奔波却换不来一次整改,其症结是显而易见的。如今,黎先生已提起诉讼,法院将于5月16日开庭审理此案。或许,奔波已久的黎先生可以获得解脱了。而笔者以为,涉及此事的部门与单位绝不能认为自己也可以解脱了,因为类似事件仍将偶有发生,不转变作风、不提高效能,新的困局还会困住某位居民,也仍会困住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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