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手机盗刷7000余元 警方追踪转账记录将其抓获
王某指认转账记录(警方供图)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通讯员 王敏)朱先生乘坐地铁回到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手机上的支付宝余款等款项共计7012元被人盗刷。昨日,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屯里站派出所民警表示,嫌疑人王某在地铁里捡到手机后没有送招领。由于手机设置的解锁密码过于简单,王某解码后把支付宝余款等款项转走。目前,王某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追查涉案手机。
4月7日下午,朱先生乘坐南宁地铁1号线回到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朱先生用另一部手机查询发现,丢失的手机被人盗刷支付宝余额,转走支付宝花呗、借呗等款项共计7012元。随后,朱先生向地铁分局屯里站派出所报案。据民警介绍,由于朱先生不记得手机在什么地方丢失,从而给排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后,民警根据朱先生提供支付宝的相关凭据展开调查,发现余款被转到一叫王某的人的手机支付宝账号上。
“王某此前在良庆区某小区居住,但当我们赶到小区时,发现王某已经搬走了一段时间。”民警称,4月19日中午12时许,警方在良庆区德政路一家餐馆将正在吃饭的王某抓获。证据面前,王某如实供述案情经过。
4月7日18时许,王某和朋友在南宁地铁1号线东盟商务区站站台候车期间,发现站台凳子上掉落有一部手机。王某捡起手机后发现无人认领,便占为己有。随后,王某在朝阳广场站下车。由于手机设置的屏幕解锁密码过于简单,他尝试几下就轻易破解了。其间,王某发现手机支付宝设置免密支付功能,便将支付宝余款等款项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里,而捡到的手机被他当成礼物送给了朋友。不久,王某因故跟朋友发生矛盾,直到落网后仍然没能与朋友取得联系。而王某此前由于做生意亏本,盗刷得来的款项已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办案民警表示,出门在外捡到失物之后,正确的做法是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招领;如果是在地铁里捡到失物,也可以送给站务员帮招领,将遗失物归还失主。捡到手机并盗刷他人钱财的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王某涉嫌盗窃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仍在追查手机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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