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自占用公共楼顶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违建

南宁晚报 2019-04-19 05:48 大字

拆除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张建伟 赵静辉)昨日,兴宁区整治“两违”联合执法组对位于振宁翠峰小区内违法搭建实施依法拆除。此次行动拆除面积40平方米,清理占地40平方米。

根据振宁翠峰业主反映“该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楼顶,违规加盖花园,还加装门锁”。经城区整治“两违”办协调朝阳街道办事处会同执法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该处建设当事人未经审批,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搭建私家花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将住宅小区的架空层或公用空间改建行为,不仅改变了住宅小区原有的规划设计,而且破坏了住宅小区的人居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规定。住宅小区违建损害到居住安全、隔潮、通风等全体置业者的合法权益,对全体买房置业者构成侵权,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群众利益,兴宁区将持续强力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行动,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予以严查,并强效严打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公用空间,小区绿地、公共天面及消防通道改、扩建行为。切实做好城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城市建设的法治权威,对违法占用建设行为坚决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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