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拆除振宁翠峰小区内违建

南宁日报 2019-04-19 06:06 大字

4月18日,兴宁区整治“两违”联合执法组对位于振宁翠峰小区内的违法搭建实施依法拆除。此次拆除行动,拆除面积40平方米,清理占地面积40平方米。

根据振宁翠峰业主反映,该小区存在业主私自占用公共楼顶,违规加盖花园的情况。经城区整治“两违”办协调朝阳街道办事处会同执法部门现场调查核实,该处建设当事人未经审批,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搭建私家花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将住宅小区的架空层或公用空间改建,不仅改变了住宅小区原有的规划设计,还破坏了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违建对居民的安全,居住隔潮、通风等方面造成影响,损害了小区置业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利益,兴宁区推进住宅小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建设,并整治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公用空间、小区绿地、公共天面及消防通道改、扩建行为,切实做好城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违法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 (张建伟赵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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