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

南宁日报 2019-04-16 06: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玲通讯员黄小鹏)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监管,昨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集中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路段、区域56处,商家375户,其中未开门商家228户,已开门商家147户,销售新国标车的商家75户。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首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永和路、中华路等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记者看到,大多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处于“歇业”状态,少数开门营业的店铺里也是空空如也。在中华路,一位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能再销售。由于厂家发货需要时间,“新标车”大概一周后才到货,目前店里只能展示“新标车”图片,所以很多同行的店铺都是大门紧闭。

在中华友爱路口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记者也看到一批正在销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这批电动自行车外观小巧,每辆车都有脚踏,车身上有明显的CCC认证标志。

据了解,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之前,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逐店逐户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进行摸排和督促,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销售违标车辆的危害等,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在新国标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中华路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还与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电动自行车安全责任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以旧充新、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车辆或配件、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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