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保最高奖励10万元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4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经查实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根据2018年11月29日施行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如市民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均可举报。
其中,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7种,如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挂名住院等。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为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等4钟。
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对举报人有可靠联系方式并要求反馈的举报线索,医疗保障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若是不属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也将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会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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