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孩子的名义买房 子女可否想卖就卖

南国今报 2019-04-08 16:00 大字

◎法律咨询台

黄女士问:十多年前,我以儿子的名义在南宁某地段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现在儿子结婚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想卖此房,认为是我们无偿赠与的,他可以随便卖。请问儿子的说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答:本案房产在没有财产所有人明确表示为赠与的情况下,应视为父母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应负有偿还义务。至于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单方权利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从公序良俗角度来讲,不能将父母的资助认定为理所当然的赠与。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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