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对一批以民营企业等为申请主体的民商事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老赖”花样百出 执行法官一一识破
房子被拍卖了,但是住在里面的不是买方而是原卖家的亲戚?执行干警强制破门时,佯装不在的“老赖”在里面顶门?……近日,兴宁区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42名执行干警分成5组针对一批以民营企业、投资者等为申请主体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鸠占鹊巢拒腾房 暴力抗法受处罚
2014年11月,樊某春向张某萍借款17万元,保证一定会在一个月内还清。然而,直到2016年1月,在张某萍多次催促下,樊某春只还了4万多元。为此,张某萍将樊某春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樊某春在良庆区金沙大道某小区有一处房产。由于樊某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拍卖其房产。拍卖之前,法院已完成腾房并换了锁,樊某春也搬离该处,但拍卖成交后,张某萍去看房时发现门锁已被换并且房里有人居住。
执行当天,执行法官多次敲门,屋内却没人回应。在小区物业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决定强制开锁。进屋后,执行法官发现屋内有大量生活用品。调查小区物业部门的相关登记后,执行法官得知居住在此的是樊某春的堂弟樊某。换上新锁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樊某的工作单位让其腾房,但樊某拒绝搬离,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
“非法撕毁法院封条、更换法院查封房屋的门锁是违法行为,属于暴力抗法的一种,我们将依法予以惩处。”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对樊某进行了训诫,樊某书面保证三天搬离。由于樊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及时改正,执行法官决定免除对其的处罚。
百般抵赖拒还钱 “老赖”被依法拘留
李某、梁某经朋友介绍认识。2014年11月底,李某以投资白泥生意有丰厚利润为由,与梁某协商合伙投资白泥生意,并要求梁某投资10万元,书面协议待梁某出资后再另行签订。之后,李某向梁某出具收条。当年12月9日,梁某通过银行转给李某10万元。但李某在收到投资款后,拒绝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将款项用于投资。梁某多次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投资款,李某不还。立案执行后,经多次传唤李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行动当天,执行法官按照梁某提供的地址来到李某的住所。但物业表示,该住所长期无人居住。随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李某。这次,李某终于接电话,并表示马上到法院处理案件。到法院后,李某依旧为自己找借口,编造各种理由就是不愿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做任何计划。由此,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予以拘留。
闭门上演空城计 房产被拍卖抵债
由于生意周转需要,李某正于2014年分别于1月、6月、8月向吴某借款共50万元,并约定了月利息。但承诺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正没有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正以及妻子罗某娇共同偿还吴某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但李某正及其妻子并没有按调解协议执行。
吴某急需资金周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李某正除了在青秀区白花岭某小区有一套房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维护吴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依法拍卖这套房屋,并分别两次粘贴腾房公告,责令李某正夫妇限期搬离,但是李某正夫妇置之不理。
执行当天,执行法官来到李某正的住所,多次敲门都无人应答,遂决定强制破门。其间,屋内有人顶门阻止破门。门快被打开时,李某正的妻子罗某娇才主动开门。执行法官立即向其出示证件及搜查令,但搜查后未发现可供足额执行的财产。最终,罗某娇承诺一个月内将房屋腾空。随后,法院将拍卖李某正及罗某娇的房产。
据悉,兴宁区法院在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中共执行完毕15件,拘传4人,拘留2人,搜查1处,强制腾空房屋3处,执行到位金额31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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