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买二手房 房子没买成 中介却拒退1.5万元诚意金 买房交诚意金 最好慎重约定

桂林晚报 2019-04-02 11:30 大字

最近,南宁市民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购二手房,按要求支付了1.5万元诚意金,后来房子没买成,中介公司却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

那么,购买二手房时,诚意金该不该交?如果出现纠纷,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二手房没买成中介拒退诚意金

今年3月初,通过广西南宁市兰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家分店,李先生看中了位于鲁班路的一套二手房。3月7日,按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的要求,他交了1.5万元诚意金。

“置业顾问说,交了诚意金,他们才好去跟卖家谈价格。”李说,看房时发现有漏水现象,他提出了具体维修要求。经纪公司置业顾问韦先生、分店经理均表示,可以和卖家谈,如果谈不拢,诚意金如数退还。

3月11日,李按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准备与卖家签合同,但卖家没有到场。之后,他又和置业顾问一起找到卖家,当面洽谈。后来卖家通过中介分店经理回复,不接受李提出的要求,房子不卖了。

李要求中介公司退还1.5万元诚意金,中介称他违约,诚意金不能退。“交诚意金时中介只开了一张收条,连购房合同都还没签,不知道怎么就违约了。”李说,后来他多次与中介沟通,但对方均表示“因违约不能退”。

中介方顾左右而言他

情况是否如李先生所说?

3月28日,记者电话联系李先生委托的中介机构置业顾问、门店经理。他们都表示,事情并非如李说,收条上已经写清楚,违约是不退诚意金的。此事已经交给片区的刘经理处理,具体情况可向其了解,但不方便提供联系方式。

次日,经多方努力,记者电话联系上刘经理。记者表明身份、说明采访意图后,他在电话中说:“李先生不是说不找媒体说这个事了吗?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能和你讲那么多事情。”

通话期间,记者多次表示可以约定时间地点当面采访,刘表示“今天真没时间,等有时间再说”。

交诚意金成市场惯例金额没有统一标准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是否都要交诚意金?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发现,中介均要求先交诚意金,买卖双方签约完成交易后,诚意金转为定金,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正和兴房地产一名姓邱的顾问介绍,现在大家都这么做,诚意金只是表示诚意。如果买家不能与卖家达成协议,诚意金是可以退还的。

江山地产一家分店的经理黄先生也表示,在二手房交易时,他们也会让买家交诚意金。如果与卖方谈不拢,会退钱给买家。

那么,每次收多少钱合适呢?“没什么统一标准。”南宁市长兴路一中介机构的置业顾问小马告诉记者,少的收两三千元,多的一两万元也有,具体数额由中介公司来定,“具体交多少,购房者也可以和中介商量。交了诚意金,中介会开收据,双方并不需要签订合约。购房交易完成之后,诚意金才会转成定金,此时不予退款”。

收诚意金无法律依据只是一种营销手段

律师麦鹰雄认为,中介收诚意金,为的是保障自身的利益,规避法律中“定金”的约束,同时也是为了促成双方交易成功。不过,兰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门店只给李先生开了一张收条,买卖双方连购房合同都没签,不存在违约一说。

中介收诚意金是否合规?有业内人士表示,按规定,买方与中介公司只是居间关系,中介公司只能收取居间费(简称中介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诚意金是在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由中介主张的,仅是表明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向,但中介并不能保证如约签订并履行合同,收诚意金并没有法律依据。”律师表示,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这实际上只是一种商业上的营销手段,不具有法律上的定金效力。要是买家最后不买房,双方又没有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则诚意金必须全额退还。

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避免陷入诚意金风险?律师提醒,购房者在交钱时应与中介公司明确退还条件和时间,以避免发生纠纷。据《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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