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下调 进口企业再减负 将原增值税税率16%和10%调整为13%和9%,4月1日起实行

南国早报 2019-03-28 16:18 大字

政策新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苏华)3月27日,记者从南宁海关获悉,4月1日起,南宁海关关区将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次调整将为进口企业和消费者切实减负。

南宁海关关税处负责人陈锦锋介绍,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250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也将同步下调。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消费者减轻税负13.5亿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南宁海关提醒,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的,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在通关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海关将及时协助解决。

据了解,此次下调增值税税率距上次调整不到一年时间。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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