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补贴,可连续申请2年 服务站点每年最高可获补贴15万元
昨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已印发实施。南宁市将以真金白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南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为何补贴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待提升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南宁市60岁以上人口129.18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达16.76﹪。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另外,目前南宁虽然已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也存在着供需不平衡、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极具公益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需持续投入时间和资金,导致盈利困难而夭折的情况较为突出,亟须给予进入社区开展社会化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一定补助,增强其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信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申报条件 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者不能申报
《暂行办法》中,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资金用途和申报的程序。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并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即可获得一定补贴。
其中包括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取得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权,并和城区相关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的社会组织、企业;南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中标企业运营的社区服务站点。
此外,自行投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签订3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在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已运营并开展服务满1年以上的社会组织、企业也可申请。
要注意的是,如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服务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是被相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受到处罚,则不能参加申报。
补贴标准 服务站点最高可获补贴15万元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补贴可连续申请补贴2年,每年给予每个服务站点5万元至15万元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范围、质量、团队人数、所服务老年群体的人数和社区居委会、社区老年人、社区居民对服务站点的满意度调查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社会组织、企业运营服务站点达到10个(含10个)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站点再增加1万元奖励。要注意的是,补贴资金只能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为养老服务设施的购置和养老服务人员报酬补助。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检查监督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政策衔接等内容。市、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定期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取消补贴资格,追缴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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