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棚发生火灾226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南宁日报 2019-03-14 06: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昨日,南宁消防支队对兴宁区“3·13”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进行通报:当日凌晨3时14分,兴宁区长堽路189号绿园小区车棚发生火灾,造成226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15辆轿车不同程度损毁,无人员伤亡。

3月13日凌晨3时14分,市消防支队在接到火灾警情后,立即调派兴宁、特勤一中队10辆消防车、4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扑救,并于3时50分将火完全扑灭。起火建筑为绿园小区在户外搭建的车棚,建筑高度4.5米,总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东侧毗邻厢竹大道,西侧为绿化带,南北侧为空地。火灾过火面积约280平方米,火灾虽然造成众多电动自行车被烧毁,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初步查明,绿园小区停车棚在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时,未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装置,在充电过程中出现异常无法自动断电,而车棚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过于密集,实际停放车辆数量超标,超负荷停放车辆导致火势迅速蔓延、燃烧速度快,虽然车棚也安装有简易喷淋设施,但未能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火灾事故发生后,南宁消防支队立即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兴宁区政府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现场会,吸取教训查找不足,推进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建设工作和电动自行车火灾整治工作。

消防提醒

最近天气阴沉多雨、潮湿多雾,湿度过高的环境容易导致电器内部金属元件和电路受到腐蚀,诱发火灾。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日常管理,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市民也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购买正规产品,不要违规改装,不要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服从管理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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