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强推环保塑料袋”显然失当
一事一议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2月21日,在南宁市淡村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再次前来没收经营户使用的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原来,从1月25日开始,市场管理方要求经营户们统一购买、使用环保塑料袋。
2008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开始实施,这个“限塑令”有两个内容极为关键:其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其二,包括超市、集贸市场在内的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施行10多年来,执行得较好的是超市,因为能降低成本,甚至还能从中赚一笔;执行得很差的是菜市,因为菜摊不免费提供塑料袋,会对生意造成极大影响。正因如此,集贸市场在“限塑”上一直遭到诟病。
“限塑令”将塑料袋的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归口到8个职能部门进行监管。但在实际执法中,职能部门并没有管好集贸市场的塑料袋乱象。于是,一些地方把市场管理方“推”了出来,让其来管摊贩。这么做有无依据?有。“限塑令”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也就是说,不管市场管理方是主动去“揽”这事,还是被动去“抓”这事,都是合适的。而且,许多五颜六色的塑料袋并非食品袋,用来装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对此进行干预,确有必要。
问题是,市场管理方可以管摊贩,但怎么管却大有讲究。比如,市场管理人员没收经营户的塑料袋,这是谁给的权力?又如,经营户说,2.5公斤装的环保塑料袋,在外面购买300个需15元,向市场管理方购买则需要23元。这就很尴尬了,这边厢没收人家的塑料袋,那边厢自己提供高价的塑料袋,这怎么解释得清楚嘛!
要管,又不能管过头,更不能让自己卷入利益纠葛中,市场管理方确实不容易。其实,关于管理,我们不能总认为需要用强硬手段才能做好,一些“软管理”更能起到长远的效果。市场管理方一方面可以规劝、督促、举报商贩,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市民拒绝接受不合规的塑料袋,例如可在市场显眼位置提示哪些塑料袋对人体、对环境可能产生危害。这样的措施,虽未必有立竿见影之功,却有潜移默化之效。举个例子,你见过哪个摊点会拿黑色塑料袋来装水豆腐?原因很简单,市民不接受。对健康日益关注的市民,昨日可以对黑色塑料袋有所认识,在宣传到位时也必将渐渐意识到不合规塑料袋隐含的安全隐患、环保危害,倒逼商贩使用环保塑料袋。
说句公道话,市场管理方虽然能在规范摊贩使用塑料袋上做点事情,但终归并非决定性力量。“限塑令”施行10多年来,职能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厂家、商家执法不力,才是集贸市场不合规塑料袋泛滥的源头。前端没抓好,却老是责怪末端治理乏力,这个锅甩得真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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