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建议市民于新政实施后再理性购车

南宁日报 2019-02-26 06:26 大字

电动自行车促销力度加大,不少市民前往商铺选购车辆。 本报记者朱新韬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南宁市出现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热潮,甚至还出现了“今后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传言。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不急着用电动自行车,建议市民等到“新国标”实施后再购买。而市场上流传的不实说法,不排除是商家为了急于去库存而散布的谣言。

市场出现购买电动自行车热潮

“72V高配版,名牌车厂价直销2499元”“ 72V高配版,大品牌车促销2888元”“买×××牌电动自行车,直降1000元”……各种促销广告语令人眼花缭乱。2月25日,记者在仙葫大道看到,这一带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异常火爆。

“能不能再降250元,如果再降现在就买。”“降就降,你先交钱,师傅马上给你装电瓶。”记者走访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看见商家面对消费者砍价显得较豪爽。

“我们听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就要实施,到时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所以现在赶紧购买。”消费者黄建勇对记者说。当记者询问其他两名消费者,也都听到相同的说法。

“新国标”实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国标”,将成为最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江山介绍,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在过渡期内,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不能再生产和销售。

眼下,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繁多,车型大小不一,质量参差不齐,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也频频发生。“新国标”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规范补充和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其推行将促进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确保驾驶者安全出行。

当前不应盲目跟风购买电动自行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即将实施的“新国标”,目前街面上以及经销商仓库里的电动自行车依然普遍存在超标问题。估计正因如此,经销商们才赶在“新国标”实施前想方设法去库存。

江山表示,市民不应盲目跟风购买电动自行车,因为“新国标”实施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法规,如对于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过渡、过渡期等方面有待明确。

针对“今后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传言,江山透露,“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企业和商家不能再生产、销售违规超标车辆,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目录管理,需要厂家先申报,批准后才能生产,已经生产出来的超“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变成机动车目录的产品,也就不存在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规定办理登记上牌业务,这意味着“今后骑电动自行车也要考驾照”的传言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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