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对出租车违规经营“动真格”,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出租车违规将在顶灯滚播“黄牌警告”
■本报记者廖欣
实行驾驶员诚信经营黄牌警告制度;考虑在有条件的场站设置网约车临时停候区;将各出租汽车企业年度投诉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量与企业经营权指标挂钩……春运期间,南宁市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拼车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行业形象。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南宁市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的嚣张气焰,依法从严惩处拒载、拼客、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保障市民乘客的合法权益。
整治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查处300多辆
近日,本报对陈先生在南宁乘坐克隆出租车遭遇乱收费的情况进行报道。2月8日凌晨,陈先生在火车站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去往火车东站,本来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到达终点后,计费器却显示整个行程有38.8公里,车费加“补贴费”共计146元。陈先生还发现,发票上的车牌号信息与他拍下的车牌号并不一致。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工作人员核查后表示,两个车牌号在交通运输服务系统均未登记在册,也就是说,陈先生乘坐的很有可能是克隆出租车。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从2018年9月5日起,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出租汽车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共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巡游出租汽车173辆(含19辆非本市企业所属巡游出租汽车),克隆出租汽车30辆,非法网约车436辆,非法营运小轿车(面包车)79辆、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139辆。通过集中整治,南宁市各重点场所的出租汽车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在百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并未放松对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2月22日,南宁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17人次,采取错峰执法、暗访取证执法等执法方式,检查车辆10748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巡游出租汽车138辆(含8辆非本市企业所属巡游出租汽车),克隆出租汽车44辆,非法网约车115辆,非法营运小轿车(面包车)70辆,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73辆。
21名拒载驾驶员被解除承包合同
据了解,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出租汽车企业与存在拒载行为的21名驾驶员解除承包合同,并与企业申请延续经营的经营权指标挂钩,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企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责任。
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将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得分为0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所属企业要与其解除承包合同,各企业不得再聘用。
违规经营出租车顶灯将播“黄牌警告”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的规范管理。例如,实行驾驶员诚信经营黄牌警告制度,对经执法人员查处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在其出租汽车顶灯上滚动播放“该车辆因违规经营被黄牌警告10天”标语。
完善重点场所场站进站设施,在各场站出租汽车入场通道安装统一的入场系统,将经群众投诉举报查实的,以及场站值班人员巡查发现和执法人员查处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录入系统,在进场入口通过系统自动识别违规车辆,并禁止违规车辆进入场站候车区域候客。加大对重点场所周边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严防部分因违规不得进站的车辆在场站周边路段违规停靠揽客。
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员,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将每月统一组织停车学习教育,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
考虑设置临时停车区规范网约车经营秩序
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各出租汽车企业年度投诉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量以及企业自检自查和行业监督检查情况与企业经营权指标、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并考虑在有条件的场站设置网约车临时停候区,以解决在重点场所周边网约车等待接单时的乱停乱放问题。通过规范网约车经营秩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竞争力,让巡游车和网约车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合法合规有序经营,树立出租汽车行业窗口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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