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禁燃限放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元宵节空气质量优 各项指数好于去年
2月19日,南湖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宣传禁燃限放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 宋延康摄女子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被建政派出所查处 (警方供图)
2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19日元宵节当天全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为33(一级,优),无首要污染物。这意味着,今年元宵节南宁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受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全市开展元宵节禁燃限放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元宵节全市空气质量为一级优
《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划定了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区基本涵盖了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在南宁市“禁燃令”出台后的首个元宵节,空气质量如何?
20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月19日全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为33(一级,优),无首要污染物,PM10、PM2.5浓度分别为27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各片区PM10浓度均小于33微克/立方米。更值得一提的是,19日南宁市区全天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与当日的0点到20点的时段数据没有很大的变化。另据了解,去年元宵节全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为46,优,PM10、PM2.5浓度分别为46、32微克/立方米(注:PM10、PM2.5浓度越低说明空气质量越好,AQI越小空气质量越好)。
“说明今年元宵节南宁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没有受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全市开展元宵节禁燃限放管控取得显著成效。”南宁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民身体力行守护“南宁蓝”
新春伊始,南宁市秉持新发展理念、顺应绿色环保大势,毅然决定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
春节前,市环保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散学典礼上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为天空添抹蓝”活动,并发放《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禁燃令”出台后,这个春节安静了很多,大多数市民都能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据环保部门统计,今年除夕至正月初六,南宁市未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污染,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5微克/立方米。春节期间,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6天,同比增加1天。
为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元宵节前夕,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进行相关部署,并配合做好南宁市2019年元宵节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会污染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不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守护‘南宁蓝’,自觉维护宜居城市环境才是重要的。”市民蒋先生如是说。
■2万多巡查员开展禁燃限放管控
2月19日,日间市环保局会同市“大行动”办组成5个巡查督查组,对市区各片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夜间市“大行动”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3个巡查督查组开展巡查督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当晚,各县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巡查人员深入住宅小区、街道、商铺等地,开展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联合街道办、公安等部门,对昆仑大道、快速环道等辖区禁放区域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劝阻;西乡塘区分成4个小组重点检查了北湖片区、新阳五通庙片区、上尧片区、安吉片区,通过开展联合式地毯式巡查检查,有效制止辖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青秀区各街道办事处、仙葫管委会及城管、安监、环保等部门全员上岗,组成8个巡查小组,对辖区各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开展专项巡查,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据统计,元宵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22859人次,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点170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500起,现场处罚金额10900元。
新闻推荐
交警四大队昨日上午在重点路口未查获一起酒驾行为 早查“隔夜酒” 零战果让人欣慰
本报讯(记者周志英通讯员吴定敏)酒驾“白加黑”的整治模式,已经不是新鲜事,清晨“早查”也抓到过一些“隔夜酒”司机。昨日清...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