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禁燃令” 共享“南宁蓝”

南宁日报 2019-02-21 07:00 大字

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传统的元宵节。万家灯火的南宁,一改以往爆竹声声、烟花飞舞的景象,人们在一片宁静祥和中欢度佳节。来自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当天全市AQI(空气质量指数)为33(一级,优),无首要污染物,PM10、PM2.5浓度分别为27微克/立方米、19微克/立方米。对比去年元宵节(2018年3月2日)当天的空气质量指数为46,PM10、PM2.5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今年元宵节空气质量大幅提升。

数据的背后,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绿色环保大势的决心;凝聚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力量;融入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严守“禁燃令”的配合。少了鞭炮硝烟味的城市街道,取而代之的是流光溢彩的华灯美景,这些别样“烟火”更加彰显了南宁碧水蓝天、空气清新的城市印象。

顺应民意:响应民声推动“禁燃”工作落实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且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年来,市民要求“禁燃”的意愿和呼声越来越强烈,逐渐成为“主流声音”。

群众呼声就是党委、政府的工作方向。新春伊始,市委、市政府秉持新发展理念、顺应绿色环保大势,毅然决定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细化责任落实、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确保“禁燃”取得实效。 (下转4版)

(上接1版)在“禁”与“限”的讨论中,经过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 南宁市将限制燃放政策调整为分区域禁止和限制燃放并行政策,形成《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月1日起施行。《规定》划定了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 禁止燃放区基本涵盖了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此外,对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燃放者予以严厉处罚。

今年春节是《规定》施行后的第一个春节,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烟花爆竹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迅速投入力量,全力推进“禁燃”工作落实,通过开展联合突击清查、织密巡查管控网等,形成整治高压态势,为“禁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广泛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旧习俗根深蒂固,要抓好禁燃绝非易事。南宁市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努力营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让自觉“禁燃”成为社会共识。

春节前,市环保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各中小学散学典礼上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为天空添抹蓝”活动,发放《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提高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市安监系统从严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在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温馨提示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市直机关单位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禁燃工作宣传;市属新闻媒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以及典型案件报道;各街道、社区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禁燃宣传工作,各小区张贴标语、挂横幅,让宣传深入人心。

南宁市动员市民参与“禁燃”监督,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仅元宵节期间,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22859人次,发放宣传单230192份,悬挂宣传横幅4750幅,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点170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500起,现场处罚金额10900元。

部门联动:打好齐抓共管“组合拳”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强化“防、控、宣、打”工作,多部门联动,发动网格员、街道、社区力量,以及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村委干部参与管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市公安局将禁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列入全体巡逻民警工作范围,在巡逻中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按照《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中的最高处罚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并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全市道路交通显示屏曝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名单。同时,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共有6家企业、212名个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处罚。其中,2月5日零时许,沃顿国际大酒店组织人员在酒店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南湖公安分局依法对沃顿国际大酒店处以1万元罚款;2月19日21时许,市民伍小平在仙葫开发区半岛闲居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300元罚款。

市安监局会同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等部门加强蹲点值守、宣传引导、巡查劝阻、执法管控等工作,提高《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知晓度,组织安排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巡查管控,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劝阻群众不在禁放区和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

各城区积极行动,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江南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等,划定了城区、街道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和限制燃放区,通过微信、横幅、标语、LED电子显示屏、入户走访、流动宣传车播报等方式,提高群众对禁燃限放规定的知晓率。

元宵节晚,江南区成立9个巡查组,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1处,查扣、销毁非法烟花爆竹7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55起,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悬挂标语20余条。

同时,邕宁区对庙堂、铺面、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实行全覆盖巡查、宣传、劝导,安排专人盯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力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区公安、安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禁放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禁放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广西—东盟经开区制定下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开展“打非治违”及禁燃限放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销售(店)点。春节期间,开发区共出动巡查人员30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0余份,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3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起,扣押非法烟花爆竹30箱50封。

全民共识:少放鞭炮共同守护“南宁蓝”

“禁燃不仅减少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很环保。”南宁市民为《规定》的实施点赞。

没有了鞭炮声,年味也不能减。市委、市政府心系人民群众,对城市进行全面美化亮化,丰富市民的节日文化生活,着力营造喜庆热烈、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宁园博园、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街区等新地标成为市民过年的好去处;工人文化宫、各社区里的文艺民俗活动轮番上演。

“没有了鞭炮声,年味也没淡,我们在社区参加猜灯谜、看花灯、舞狮子等活动,到邕江边欣赏璀璨的灯光夜景,我和家人过了一个年味浓浓的春节。”市民蒋赐玲说。

“禁燃令”的出台,凝聚着百姓的呼声和政府的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环保力度的加大,南宁的天将会更蓝,空气更清新。 本报记者杨盛朱新韬阮晓莹胡光磊见习记者胡雁

通讯员郭超前莫丽萍田艳萍陆建德潘志安蓝必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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