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本报讯(记者景喆)2月14日,南宁市正式出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制定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将在南宁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参考目录编制和发布、认定程序、认定结果运用和管理等内容。
《办法》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有效期内的B、C、D类人才实行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不合格者相应资格与待遇将被取消;如在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也将面临相应资格与物质待遇被取消,或追回物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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