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A类人才在邕首次购房可获200万元补贴 已制定2019年认定目录,近期将组织认定

南国早报 2019-02-20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2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出台实施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下称《办法》),把在南宁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A类人才在邕首次购房可获200万元补贴。目前,2019年认定目录已经制定完成,近期将组织认定。

根据《办法》,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根据南宁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南宁市还制定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发布。此次制定的目录,细化明确了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比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部分奖项)、中国及部分发达国家院士、高校一级教授等,如果到南宁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申请认定,按照目录应被认定为A类人才。

据了解,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将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一站式”优质便捷服务。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持“英才卡”可在南宁市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此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有效期内的B、C、D类人才实行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不合格者,将面临相应资格与待遇被取消;如在学术、业绩、成果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也将面临相应资格与物质待遇被取消,或追回物质待遇。

该《办法》是南宁市“1+6人才新政”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近期,南宁市人社部门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认定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地,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详情可咨询南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771-553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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