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创业场地支持、购房补贴、子女入学等待遇
2月14日,南宁市正式出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制定了《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下称《目录》),将在南宁市工作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依其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参考目录编制和发布、认定程序、认定结果运用和管理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办法》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获得相应的“英才卡”,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认定实行有效期制。其中,有效期内的B、C、D类人才实行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管理,不合格者相应资格与待遇将被取消;如在学术、业绩、成果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也将面临相应资格与物质待遇被取消,或追回物质待遇。
《目录》明确高层次人才必备条件
根据南宁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论证等程序,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发布。《目录》明确了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部分奖项)、中国及部分发达国家院士、高校一级教授等,如果到南宁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申请认定,按照《目录》应被认定为A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可实现“一站式”认定
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将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如《目录》内认定标准明确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单位核验并报送该服务中心,市人社部门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认定。
《办法》是南宁市“1+6人才新政”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它的出台标志着南宁市已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以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盘活人才、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用诚意“邕”抱人才、“邕”有人才。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创业场地支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创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
二、其他支持政策
1.购房补贴
在邕首次购房补贴方面,A类可获200万元,B类可获120万元,C类可获60万元,D类和E类新引入到南宁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以及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最高可获40万元和20万元补贴。
2.子女入学
A类、B类、C类人才子女可获教育入学安排,D类、E类人才子女就近教育入学安排。
3.医疗优诊
A类、B类、C类可享医疗优诊、免费健康体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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