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冒用 平白多出一“老公”》追踪 冒用者承认做错事还称遭人陷害

南国早报 2019-02-19 16:1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陆旺实习生韦美元)2月18日,本报报道了李丽(化名)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一事(详见2月28日6版),引发读者关注。当天,记者联系上李丽的大姑姐,即结婚照上的女子黄女士,她承认是她冒用了李丽的身份信息,却辩称是被人陷害。针对读者关心的一些关键问题,她称“不记得”。

黄女士在电话中说,2005年,她从巴马到南宁打工,当时她弟弟也在南宁,因弟弟需要用到户口簿,她就从母亲手里拿了户口簿。当时,和她一起前来打工的还有另外两名女子。她在酒店当服务员时,认识了在南宁租房的男子韦某辉。

后来,她便和韦某辉住进了他的出租房,“住了几天,但是没发生过什么”。

她说,和她一起来打工的一名女子叫她去婚姻登记处和韦某辉登记,她照做了,“我是文盲,没读过书,她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是被陷害的,现在那个女的死了”。

“你登记结婚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身份证?”记者问。

“我好像没有身份证吧,我不记得了。”她回答说。

为何在婚姻登记审查表上填写了李丽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但头像却是她自己的?对此,黄女士称“不记得了”。她还说,跟韦某辉住了几天后,她有一次迷路了,找不到韦某辉的住处,只能回老家巴马。

电话中,她哭着承认是她冒用了弟媳的身份信息,愿意配合弟媳处理后续事宜。

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将李丽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一事上报到兴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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