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放鞭炮 开门红变开门罚 连日来,南宁高新公安分局已处罚20人

南国早报 2019-02-13 16:18 大字

一铺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 警方供图

喜乐节日,别因侥幸误事

要守禁令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程浩楠)2月12日是正月初八,不少商家选择在这一天开门迎客。不过,因为一些商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开门当天迎来的不是客户,而是执法人员和罚单。连日来,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就查处了多起违反禁放规定以及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赖军德说,2月12日,他们在巡逻时,只要听到鞭炮的响声就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抓现行。当天上午,在心圩街道罗赖村,一家物流公司违规燃放爆竹,他们循声赶到现场查处。另一组民警查处了类似的情况,违规人员都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处理。“一些被处罚者表示,他们之所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所谓的开门红,想讨个好彩头,殊不知这样做是违规的。”赖军德说。

除了违规燃放,一些违规存放的行为也被查处。春节前夕,在心圩老街一家店里,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店存放着超过50公斤烟花爆竹,店老板却未办理相关证件。民警称,这些烟花爆竹被收缴后将会销毁,店老板已被罚款200元。

据介绍,截至2月12日上午11时,高新公安分局已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8起,处罚20人;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起,罚款6人;共计罚款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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