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拿走18万多元金饰 警方不予立案,珠宝店已就警方决定提出行政复议

南国早报 2019-01-30 16:18 大字

监控显示,罗某将金饰放进口袋。 罗某已将金饰抵押给典当行。 受访者供图 扫码查看视频

南国早报记者经小飞

近日,一名珠宝店员工在盘点时,将十多件共价值18万多元的饰品装进自己口袋,拿去典当行抵押。珠宝店发现后向南宁市良庆区辖区警方报案,当地警方以未发现犯罪行为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员工拿走18万多元金饰

南宁市幕恋珠宝店一负责人罗先生告诉记者,1月24日上午,公司接到良庆区玉洞店的员工反映,员工在上午摆件时发现有首饰不见了。他马上赶到店里调查,经查看店里的监控发现,是该店员工罗某在盘点金饰时,悄悄将首饰放进了自己口袋。经过清点,罗某共拿走11条金项链,7枚金戒指,价值18.5万多元。

报警后派出所没有立案

在确认是店员罗某拿走金饰后,珠宝店马上报警。警方将罗某带去调查,对方也承认丢失的金项链和戒指是她拿走的。店里经过调查了解到,罗某已将店里的大部分金饰拿去抵押。罗某的家人反映,其沉迷网络赌博已输了很多钱。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认为,该员工在盘点时是乘其他员工不注意,偷偷将首饰放进自己的口袋,这就是一种盗窃行为。事发后,他们将店里的监控录像等材料一起交给了警方,但辖区所属的金象派出所一直没立案。当他们到派出所询问不立案的原因时,接待的民警回复,他们咨询良庆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认为,该案件属于职务犯罪不能立案,建议珠宝店去法院起诉。随后派出所还给他们出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该通知书上说,该单位提出的被盗窃黄金案,经审查认为未发现犯罪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1月28日下午,记者与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联系采访,良庆分局宣传科让记者留下姓名和电话,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接到良庆公安分局关于此事的回应。

珠宝店的罗先生说,1月29日,珠宝店已对不予立案的决定,向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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