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冲刺行动” 两个月追回1.9亿元执行款

南国早报 2019-01-24 16:20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孙晓梅)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中用足用够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则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去年11月底,南宁市两级法院开展“执行冲刺行动”以来,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就追回“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款1.9亿余元。2019年1月23日,南宁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追讨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的“重头戏”。2018年11月29日,南宁市两级法院启动“执行冲刺行动”,并开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专项行动。行动中,对涉民生案件,法院强制执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老赖不如实申报财产、规避执行、恶意转移资产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加大对老赖的曝光惩戒,用足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行动以来,共执行涉民生案件593件,兑付涉民生案款1090余万元。对于“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南宁市两级法院积极利用执行救助保险资金,最大限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其间,全市法院共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216人,发放救助金共计211万多元。

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法院则采取人性化的执行措施,合理审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及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优先适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采取“活封”“活扣”等措施。近两个月来,两级法院共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186件,兑付执行款达1.8亿多元。

当日的发布会后,南宁市中院还向两家民营企业发放7700余万元的执行款。

典型案例

12350万元借款“滚”成5800多万元

2010年,广西某学校向广西盛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天集团)借款6500万元,用于新校区建设。后因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学校无法按时偿还各项债务。截至2012年,虽经盛天集团多次催告,某学校尚欠2350万元未偿还。

2016年3月,盛天集团向南宁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学校偿还借款本金及2010年起的借期利息、逾期还款利息等。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定广西某学校偿还盛天集团剩余借款本金2350万元并支付借期利息等。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学校未还款。2018年8月2日,盛天集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借款的本息已经高达58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广西某学校名下的银行账户,多次约谈该校相关负责人,并积极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8年12月29日,广西某学校将5800余万元足额存入了法院指定账户,一次性还清欠款。

2农户多租出的2.5亩地最终返还

2005年,李某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某村的马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马某将10亩土地租给李某。2012年,马某对土地进行测绘后发现,李某实际使用面积为12.5亩。于是,马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超出约定的2.5亩土地,法院判决支持了马某的诉求。

但这2.5亩土地如何返还?双方产生了争议。原来,李某是一家农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租用的地块上经营一家酿酒企业,原料均来自附近村民种植的洛神花和桑葚,该项目带动了103户农民实现脱贫。而连片的12.5亩地中,大部分已用于合作社的种苗培育及李某企业办公。

执行法官走访后发现,在该地块上有一片地仅种有少量种苗,如若把此地块返还,既维护了马某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李某企业经营损失。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马某同意接受指向地块,并给予李某充分时间移植地上的少量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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