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审理一起团伙组织卖淫涉恶案 这五名男子竟如此对待女友

南国早报 2019-01-22 16:19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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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记者王斯

每天必须完成20个“接客”任务,而且限定每个“接客”时间为15分钟……如此严格的管理规则,是一卖淫组织对卖淫女的规定。1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6人组织卖淫案。令人吃惊的是,6名被告人中,竟有5人让自己女朋友当站街女拉客,自己负责望风收钱。

1五名男子将女友当“摇钱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四川籍男子卢某、吴某伙同老乡邓某军(另案处理)等人,组织卖淫人员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一小区卖淫。这些卖淫女通过该团伙建立的微信群,在群里发布信息,卖淫女在小区楼道口站街招嫖。

嫖娼人员“看上”卖淫女后,便被带至楼上房间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卖淫女每次收取嫖资150元,其中50元交给该卖淫团伙,有些嫖资则直接交给组织者。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涉案的6名组织者中,有5人将自己女朋友当“摇钱树”。而且规定一天必须接满20个客人,因为卖淫女是在晚上9时至12时“工作”,如果要完成接客“任务”,便限定每个接客时间为15分钟。而一名卖淫女最高的接客记录,达到40人。如果卖淫女没完成任务,则会遭到殴打。

2男友看场望风游手好闲

为了让该团伙有效运转,有专人对卖淫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收取费用,并安排人在该小区一带望风、看场,以逃避公安打击,殴打威胁嫖客等。

2018年5月初,该小区因即将拆迁而空置,该团伙更加肆无忌惮。卢某、吴某联系拆迁队人员,租用了拆迁楼内的3个房间继续用于卖淫活动,以拆迁楼内的3个入口来划分卖淫人员,由卢某、吴某、李某、王某等人负责卖淫人员的管理监督、收取费用,杨某和王某介绍人员到此卖淫,帮助看场望风。他们的日常,就在游手好闲、打牌中度过。

2018年5月30日凌晨2时许,公安人员对该卖淫窝点进行查处时,当场査获4名卖淫女(其中一人是未成年人),以及柳某等4名嫖娼人员。公诉机关认为,卢某等6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

3被告人避重就轻庭上狡辩

当天的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称自己是打工的,他们只是帮卖淫女买东西、打扫卫生等。其中,48岁的吴某最年长。吴某称,他只是偶尔看一下“场子”,“老板”邓某军不在时,他帮收钱。自2017年11月至案发时,经他手收到的“抽成”有2万余元。不过吴某说,这些钱是帮卖淫女买东西的“购物款”,但每笔款均是百元整数。

“你女朋友也干这一行,你怎么想?”当主审法官这么问吴某时,吴某愣神片刻后,轻描淡写的回答:“她做这个,我心里也不舒服,为这个也吵过一两次。”可实际上,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除卢某外,其他5名组织者,均安排自己女朋友卖淫。其中,杨某承诺要和女朋友结婚,女朋友只能更“卖力”接客,为两人未来积累财富。

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因一人生病住院未能参加庭审,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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