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和隐患排查 客运驾驶人有违法行为不得参加春运
春运来临之际,交警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隐患排查 (资料图)
■本报记者周志英
1月11日下午,南宁市召开2019年全市第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即将到来的春运及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据会上透露,2018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319起,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眼下即将迎来长达40天的春运,会上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特别提到,存在违法积分满12分、严重超速、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驾驶人,将不得参加春运。
2018年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319起。与2017年同比,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3.33%和37.5%,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2018年,南宁城市交通呈现出良好局面。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机动车189.7万辆,电动自行车308.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55.7万人,与2017年同比分别增长8.4%、11.9%和9.7%。2018年,南宁市全天交通拥堵指数为1.79,与2017年同比下降了1.6%。
过去一年,全市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行动成效也较为明显。全面开展货车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6万人次,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8755起。在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方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年内,共排查运输企业255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638份、通报隐患车辆17.8万辆次,完成经开区友谊路平庄坡路段、西乡塘区324国道王宫桥路段、江南区三津大道等重点隐患点段的治理。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弥补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地方立法空白,为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农村交通安全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底,全市103个乡镇全部建成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
全力以赴打赢春运攻坚战
会上还重点部署了即将到来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每一年春运,对于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而言,都是一次“大考”,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要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级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在春运之前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备、车辆和人员投入春运。
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要加强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各级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辖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和从事春运的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督促客运企业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要在春运前处理完毕,对存在违法积分满12分、严重超速、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的,要禁止参加春运。
此外,各级交通运输、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要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未检验的车辆,整改前不得上路营运;要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车辆动态监管措施,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施的,要立即停运纠正。
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多管齐下”防患于未然
春运期间,酒驾、醉驾等容易引发大事故的违法行为仍是查处重点。会上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要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容易引发大事故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违法。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气象、卫生、消防、民政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事故预防、疏导分流和救援保障的能力。
此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春运有关情况,引导群众错峰出行、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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