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昨日进行立法听证 超标车还能开多久 各界代表谈看法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实习生梁钰沁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于4月15日实施,现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怎么设置备受关注。为听取更多意见和建议,1月10日,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就《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召开立法听证会。围绕现有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开多久的过渡期问题,来自社会各界的16名代表陈述了他们的立法观点,其中,不乏针尖对麦芒的观点交锋。
观点1
过渡期为6年比较合理
对过渡期问题,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两个方案(详见右图表)。律师代表李桂玲赞同方案二。她认为,南宁市此前已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式牌和临时牌的分类管理,目前临时牌号的电动自行车已超出4年的有效期,属于应淘汰禁止上路的范畴,方案二的设定在管理上有了延续性。
来自部队的陈述人代表梁朝华认为,7年的过渡期时间较长,一般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年限是三到五年,截至目前,第一批上牌的车辆已经用了五六年的时间,出现了老化和报废的情况。如果通过交管部门审验给予延期,将耗费不少人力物力,而且这样的车辆上路也存在安全隐患。小型汽车免上线的审验期为6年,摩托车的使用年限是13年。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的性能要求,过渡期为6年比较合理。
他建议,无论临时号牌还是正式号牌,可统一设置为六年后禁止上路,依次淘汰。他还建议正式立法后,条例颁布3年内作为一个过渡期,按先到期先淘汰原则,禁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再上路行驶。
观点2
可考虑为电动摩托车立法
退休干部谭伯坚提出,目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介于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类似电动摩托车,但目前国家对电动摩托车尚未出台相关标准,南宁市是否可以创新立法,在禁止超标车上路的同时,开展电动摩托车上路的相关立法研究。
梁朝华也建议尽快出台电动车相关管理条例,将介于电动车和摩托车之间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在过渡期理清各类车辆的边界,精准施策。
观点3
对快递等特定行业进行特定管理
来自美团点评集团的陈述人代表毛宪标说,电动自行车是目前送水送气、餐饮外卖、快递行业的主要交通工具。南宁的美团外卖小哥达数千人,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自行车也有数千辆。为提高配送效率,外卖小哥的驾驶速度常常达到50公里/小时以上。这些特殊行业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载重量、续航能力,超出一般电动自行车的需求。
毛宪标认为,立法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现有超标车上路,还需要制定配套规定,最好能兼顾新国标和外卖行业的需求。他建议能否对特定行业特定管理,例如对特定行业实行两轮摩托车上路权。可以设置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这些行业的驾驶员,并对驾驶员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和考核,既考虑出行安全,也能平衡社会效益。
观点4
对临时牌和正式牌应一视同仁
大学毕业生梁铅赞同方案一。她认为,挂临时牌和挂正式牌的超标车均是超标车,过渡期时间应一视同仁。
回应
听证情况将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参考
绝大多数代表表示支持对现有超标车设置过渡期,但也有持反对意见的市民代表,认为既然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民生需求,就不应该限行。
对此,律师代表李桂玲认为,上路的非机动车不仅只是自用,还涉及到了公众安全。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上牌上路的非机动车必须符合强制性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此外,南宁市刚实行注册登记的时候,就已经给超标车设置了过渡期,随着新国标出台,禁止现有超标车上路的立法,合法性是有依据的。
来自运输行业的陈述人代表邓可欣也提出,目前外地如北京、浙江等地已经不许超标车上路,南宁市目前逐步淘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给市民过渡期调整的做法值得肯定。
南宁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大法制委将把听证会的主要问题和听证情况形成立法听证报告,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参考。
意见稿关于设过渡期的两个方案
方案1
超标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满7年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方案2
取得正式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自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7年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取得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自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满6年后,不得上路行驶。
过渡期满后上路可罚款1000元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违反条例规定,过渡期满后继续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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