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不用办证随意开成过去式 南宁电商超10万家 部分已经亮证经营
■本报记者 梁静
在电商平台开网店不强制办理营业执照,这一情形将成为过去式。今年1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近段时间来,南宁已有部分网店老板咨询相关办证流程,工商部门也将积极为办证提供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现状
南宁电商超10万家网络交易活跃
2018年上半年南宁市网络商品交易统计数据
辖区外平台B店(用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的企业店)950家,占
0.94%
98.19%
辖区外平台C店(个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店)数量最多,有99748家
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889家,占
0.87%
辖区外平台B店交易额为22.16亿元
45.57%
辖区外平台C店交易额多达26.36亿元
54.21%
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网监科了解到,在刚过去的2018年,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活跃。
仅2018年上半年,参与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数量就达到101587家,全市网络商品交易总额达48.63亿元。
另外,在2018年“双11”当天,南宁市网络商品交易额达9.17亿元。
(廖健安/制图)
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交易额为0.11亿元,占全市总额的0.23%
电商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亮证经营
新规
南宁网络商品交易额蹭蹭往上升,网络商品交易主体数量也呈增长态势,位居全区前列。《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也牵动着众多本地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心。其中,如何界定是否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让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举棋不定。
据了解,目前南宁部分工商所已经接到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办证咨询。关于营业执照办理,《电子商务法》第10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商家不仅要办证,还需要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亮证。《电子商务法》第15条、76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不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志。若未公示,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除了一些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所有从事网上销售的个人卖家,包括淘宝、京东、拼多多、亚马逊等平台网店卖家以及微商、代购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如若不登记,将面临惩罚。在电商平台开店不强制办理营业执照,已成过去时。
南宁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已经亮证
调查
新政出台近一周,南宁电子商务经营者执行情况如何?昨日,记者在淘宝网上以“南宁”二字进行搜索,随即跳出众多南宁网店,其中销售量较大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广西以及南宁本地特产、旅游产品两大类。记者随机进入多家店铺,发现月销量较大的店铺均已按照要求公示营业执照。
如,记者点击进入一家专营袋装老友粉的网店,通过店铺信息公示栏,即可点击进入企业资质查询,输入验证码即可看到店铺营业执照。该店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16年12月,经营者为广西某传媒公司。除了营业执照,该网店还公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对销量大的网店,一些销量较低的网店履行情况则比较差。如一家某服装店声称办有营业执照,但当记者提出想看一看时,对方就不理会了。另一家玩具店铺以老板不在家、不了解情况为由,避开话题,有的店铺则直接不予回答。
“网店办理营业执照并不复杂。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向电子商务平台索要经营场所证明,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到营业执照。” 青秀区工商质监局仙葫所黄副所长介绍说。2018年,该所营业执照登记数量位居南宁城区前列。在该所已登记的2000张营业执照中,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约占10%。近段时间来,陆续有网店业主前来咨询办证流程,但目前未见提出申请。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于网络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早已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系统广西版已进行了8次升级,走在全国前列。通过这一系统,监管部门不仅能对网络上广西辖区平台、网店、独立交易网站、企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实时监控,还能对具体经营行为进行锁定、跟踪。因此,对于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最好积极主动办理登记手续。
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办证纳税
经营者可向电子商务平台索要经营场所证明。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到营业执照。
》》热点答疑
1.电子商务经营者如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2018年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了电商法执行细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到营业执照。
2.网店营业执照与一般的工商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意见》称,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登记机关要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3.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无需办证,但多少算是“小额”?
市民杨小姐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平日里会利用下班后的闲散时间开展电商业务,十分关注《电子商务法》的相关实施细则。“每个月销售额几千块,不算多,就当赚点零花钱。”杨小姐说,《电子商务法》中提出,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多少才算是小额交易,她很疑惑。
南宁市工商局网监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界定还未明确,相关配套解释将陆续出台。有业内人士分析,多少算是小额,这可能会根据各省市的发展情况来定。对于一些发达地区,其额度起点可能会高,而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省份,交易额度起点可能会低一些。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根据交易金额,也不排除会根据交易频次来认定。
》》典型案例
南宁一公司网站不许直接差评被罚5000元
南宁某网络科技公司从2015年4月20日开始,在其网站的论坛上发布“买家必读”,声称:“如果对收到的产品感到不满意,可联系卖家协商处理或退货, 直接对产品中差评、内容不好的评语、复制或者抄袭他人的评价,管理员将屏蔽买家账号,直到买家与卖家联系协商处理修改评价后才能给予解封。”
市工商局认为,尽管该公司并未从中获得违法所得,但该内容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评价的权利,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2条有关规定,属于使用的声明中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行为。据此,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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