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出多项举措深化产教融合 探索推进职校混改 鼓励教师带薪实践

南国早报 2019-01-01 16:18 大字

部门吹风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佘鸿雁)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推进职业院校混改,鼓励教师带薪到企业实践等多项举措,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以促进教育和产业融合,按产业需求培养人才。

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通知要求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新增研究生招收计划向符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积极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的本科高校和学科倾斜。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连续3年年均招生规模不足30人(特殊专业除外)、与区域产业不匹配、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

探索推进职业院校混改

实施意见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探索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并且根据我区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若干具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试点,重点开展校企合作、职教集团、产教联盟、混合所有制办学等试点,并争取纳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60%培训费用于一线职工

继续教育是终身的事,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由企业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统筹使用,审计部门监督,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在岗职工学历进修和在岗培训奖励办法,对获得相应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

鼓励教师带薪到企业实践

老师动手能力强,才能教会学生动手。为了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职业院校、本科高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带薪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专业教师到企业的生产或服务岗位实践,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前3年应在企业连续实践6个月以上。完善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假期实践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学校有实践经历的教师比例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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