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树立支持鼓励干部改革创新的导向。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督促城区党委、区委组织部等压紧压实责任,将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列入2018年兴宁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树立重视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四个一线”发现、培养、考察、磨炼和使用干部,鼓励干部主动作为,积极改革创新。2018年以来,分批次调整干部178人次,提拔32名,从项目建设、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和维护稳定一线提拔的干部占提拔总数的87.5%;对6名受处分或问责后影响期满、改进明显、实绩突出的同志予以重新起用。
落实澄清保护机制,让容错机制成为所有好干部的“后台”。对收到的信访举报,集体研判,谨慎对待。对查无实据、线索模糊或轻微违纪的问题,通过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下发采信反馈函给本人予以了结5件,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18件,使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听取被反映单位和个人的解释、说明,客观公正处理。按要求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15件。
做实容错纠错工作,让干部在严管厚爱中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今年2月,三塘镇纪委运用南宁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鼓励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从轻处理该镇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收费问题,对负责人黄某进行谈话提醒,停止对外收费。在容错免责的同时,注重事前防错和事后纠错的有机结合,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运用约谈提醒、诫勉函询等“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切实强化问责震慑,避免庸懒者将容错机制当成“保护伞”。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判。对不依法办事、效率低下、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导致改革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还有借改革名义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予以坚决问责、惩治。今年以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问责24人。
(莫彬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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