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骑电驴撞人 父母代赔4万多元

南国今报 2018-12-14 16:01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江旭炜)“这笔款来得太及时了!我的医疗费有着落了……”近日,南宁的宋女士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4.6万余元执行款时激动不已。今年初,宋女士被19岁大学生周某骑电动车撞伤致残。近日,周某的父母代其赔偿了所有执行款。

今年年初,在南宁市朝阳路上,骑电动车的周某撞上了同样骑着电动车的宋女士,事故导致宋女士腿部伤残。因为19岁的周某还在读大学,无力赔偿宋女士,今年6月,宋女士将周某告上兴宁区法院,索赔5万余元。法院判决,周某赔偿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拒不履行。今年10月,宋女士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周某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固定收入。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传唤周某到法院接受询问,释法明理,还说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联系周某的父母,耐心劝说。另一方面,法官指导宋女士着手准备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以防出现“执行不能”等情形而耽误后续治疗。

最终,周某的父亲主动将4.6万多元执行款汇到法院账户内。12月7日,宋女士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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