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设立北部湾大学南宁师范大学
本报南宁讯(记者/刘琴)近日,教育部批准我区在钦州学院基础上设立北部湾大学,批准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至此,我区冠名“大学”的高校达到10所。
建设北部湾大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11年,自治区决定依托钦州学院基础建立北部湾大学。2014年,建立北部湾大学列入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5年,作为唯一教育类项目列入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大项目。2018年,自治区决定将钦州学院管理体制由“区市共建,以钦州市为主”调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
按照教育部要求,下一步学校将立足北部湾,面向南海与东盟,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以海洋为主要特色的工、理、管等学科相互渗透、交叉、融合的多学科体系,重点建设海洋科学、水产养殖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学科。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优势突出、海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2014年以来,我区以加强教师教育、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为目标,紧扣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冠名大学的设置标准,坚持学校更名升格与提高质量同步推进,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教育为主体,走内涵与特色相结合的学科专业发展道路。按照教育部要求,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后,下一步学校将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基础教育教师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建设教育学、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数学、社会学等学科专业,打造教师教育专业群,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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