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借款要还吗?

南国今报 2018-12-03 16:01 大字

相关链接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参与过多起“校园贷”案件审理的法官助理梁绍宇告诉记者,对于合法经营的贷款,利息约定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类借款,借款人肯定要归还。对于涉嫌违法的“套路贷”,属于骗取大学生借款的,必须要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如果是属于借款人自愿借贷,借款利息约定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归还,但借款本金仍需要归还。

梁特别提醒,借款不还,一旦上了“黑名单”,留下信用“污点”,对大学生未来求职、生活等都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面对“校园贷”,大学生还请慎重。

新闻推荐

中青报:中国马拉松频现破坏规则等乱象 该“减负”了

中国选手程乾育获得2018南宁国际马拉松国内组冠军。截屏图中国青年报12月3日消息,12月2日,中国选手程乾育获得2018南宁国际...

南宁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南宁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