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借款要还吗?

南国早报 2018-12-02 21:26 大字

知多点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法官助理梁绍宇,曾参与过多起“校园贷”案件审理。梁绍宇告诉记者,对于合法经营的贷款,利息约定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类借款,借款人肯定要归还。对于涉嫌违法的“套路贷”,属于骗取大学生借款的,必须要由公安机关来认定。如果是属于借款人自愿借贷,借款利息约定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归还,但借款本金仍需要归还。

梁绍宇特别提醒,借款不还,一旦上了“黑名单”,留下信用“污点”,对大学生未来求职、生活等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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