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铺面破墙开窗业主担忧引贼入内 事发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一小区,城管部门称承租方此举违反相关规定

南国早报 2018-11-28 16:19 大字

铺面破墙所开的窗口朝向小区内。 小区内管道上的防爬刺。 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摄

南国早报记者程浩楠实习生黄小燕

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中海国际社区华府小区,一处临街铺面正装修,准备用来做饭店。为了给饭店包厢通风采光,铺面被破墙开窗,窗户朝向小区内。部分业主就此提出异议,认为此举影响了小区外观的美观,也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11月27日,小区物业表示,铺面开窗的墙并非承重墙,不过目前施工已暂停。

部分业主:

破墙做窗有安全隐患

11月27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铺面里多名工人正在施工,墙壁上打了五扇窗,尚未安装窗户配件。在现场的施工负责人说,饭店包厢没有窗户会显得压抑,所以商户想为每个包厢开一扇窗。被打破的墙壁附近有燃气管道,管道上有的地方包上了防爬刺,以防有人攀爬。

“这些墙上原来是没有窗户的,现在这样开窗,况且朝向小区内,距离管道不远,小偷容易通过窗口及管道爬进小区。”一名业主称,部分业主已将这一情况向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希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不过,也有业主认为问题不大。

随后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的其他类似铺面,发现有的也开了这样的窗口,还做好了窗户。

相关说法:

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已暂停施工

该小区物业工程部一名负责人称,铺面属于开发商,之前设计时并没有想到会用来做饭店,所以没设计有那么多窗户,现在破墙开窗,是承租方的实际需要。但是,由于部分业主对此有意见,物业已要求施工方暂停对窗口进行施工。

同时,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业主担心的安全问题,他们会要求承租方为窗户加装防盗设施,确保安全。

在当事铺面的门口,张贴着一张城管执法部门的调查通知书,上面的内容称,经初步调查,该铺面的相关行为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随后,记者致电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还在处理此事。

11月27日晚7时许,铺面承租方负责人王先生对此事回应称,他们对铺面进行施工,办理了相关手续,已经按照要求将材料送到了城管执法部门。王先生表示,他们对这个铺面投入那么多,一定会做好相关工作,装修既不会影响建筑的整体结构,也不会影响小区的外观与美观,更不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我们会做好安防措施,加装监控设备,这样会有利于小区的安全。我们也会处理好与小区业主之间的关系,和业主友好共处”。

(读者某女士稿酬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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