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说只要300元却刷走3000元? 南宁一女子处理健身会员卡时遭遇消费纠纷

南宁晚报 2018-11-19 06:36 大字

小陈的手机微信被刷走3000元的账单支付凭证

■本报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韦力莘

2016年,市民小陈花了4980元钱在唤潮健身会所办了一张会员卡。之后她被公司委派到外地工作。今年11月,她去唤潮健身会所领会员卡时却被告知店面是迦健身会所绿地店在经营,且她的会员卡过期了。在协商中,迦健身会所绿地店工作人员对她说,“加300元钱,就可以回来健身”。然而,小陈办妥手续后发现,工作人员用POS机扫描手机刷走她手机微信里面3000元钱。随后她要求退款无果后。对此,迦健身会所绿地店店长卢女士表示,公司同意小陈交3000元办会员卡享受两年服务。双方核对信息后签合同,一切按合同办事。

店面换老板没有使用过的会员卡被告知已过期

2016年6月3日,东葛路的唤潮健身会所试业期间让市民到店里免费体验。那天,小陈和朋友到健身房健身后,唤潮健身会所的健身顾问推销说,试业阶段办理会员卡,每人每年仅收2980元钱。当天,小陈花了2980元钱,办理一张健身会员卡。

由于唤潮健身会所有专门游泳教训教游泳,小陈在同年6月27日又花2000元钱,办理一张游泳会员卡。之后,小陈就被单位安排到外地工作,一直没有领到健身会员卡和游泳会员卡。也就是说,小陈花4980元钱办会员卡后都没能使用过。

今年11月9日,小陈回到南宁后找上门去要求领回会员卡。店里工作人员查看材料后告诉她,店面已经换老板了,现在是迦健身会所绿地店在经营。另外,小陈的会员卡使用期限为一年。也就是说,小陈的会员卡过期了。

对于退款等相关事宜,迦健身会所绿地店的工作人员说此事跟他们无关。

加钱可消费? 口说仅要300元实际刷走3000元

“迦健身会所绿地店的工作人员在沟通时表示,系统里有我交费的相关记录,只要唤潮健身会所的会员卡仍在有效期内,就可以到店里消费。”小陈根据这个说法来推断,按照唤潮健身会所健身顾问“随时都可以回来领卡”等的说法,她的会员卡应该也还在有效期内。

“迦健身会所绿地店的工作人员跟我说,如果想回来健身要加300元钱。”小陈觉得跟对方纠缠下去没有多大意思,便同意这一做法。工作人员用POS机扫描小陈手机微信二维码收款后,小陈也按要求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上签名。

小陈走出店后查看手机微信才发现,迦健身会所绿地店的工作人员刷走了她的3000元钱。小陈认为,她中了店方的圈套,便折回店里要求退回刚才的3000元钱。迦健身会所绿地店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小陈,钱已经转入公司总部账上了,他们无法做主。”

合同已签订转账前客户核对过信息按合同来办事

“合同条款里,我们标注有‘口头承诺,本健身会所将不予承认’等字样。”11月18日,迦健身会所绿地店店长卢女士表示,健身会员卡的有效期是从办卡那天算起。店里接到小陈的反映后,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按2016年的健身价格给予适当补偿,即只要小陈支付3000元钱,就可以享受两年的健身服务。

对于小陈投诉的问题,卢女士表示,POS机扫描后,小陈要对着手机输入微信付款密码;付款成功后,小陈的手机微信也收到交易信息;签合同前,工作人员也已经提醒要核对好内容条款。小陈在合同上签字了,证明她认可了这一做法,一切就按合同来办事。

■律师支招

消费时应该理智看待各种承诺

“这是消费纠纷,建议当事人持相关凭据到消协等部门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消费过程中,对于商家的各种承诺,大家一定要理智看待;另外,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约定的款项,再决定是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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