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他人未拔钥匙的电动车,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男子认罪认罚获从宽量刑

南国早报 2018-11-18 16:1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秦蓉)南宁男子陆某杰发现一辆电动车未拔走钥匙,便盗走电动车,之后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量刑。11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拘役5个月。

今年8月10日,陆某杰在江南区一电动车停车场,发现一辆电动车未拔钥匙,遂将该车盗走,后以600元的价格销赃。经鉴定,涉案电动车案发时价值2390元。

陆某杰的行为涉嫌盗窃罪。近日,江南警方将此案移送江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此案符合适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陆某杰也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签署告知书和具结书。

11月8日,江南区检察院以陆某杰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江南区法院提起公诉。11月16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陆某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江南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杰拘役5个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新闻推荐

冒充民警敲诈失足女 敲诈得6000元,男子并不敢挥霍,最终获刑8个月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11月16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韦某冒充民警敲诈勒索失足女,获利6000元。法院以敲...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