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每月最高奖600元

南宁日报 2018-11-16 03:45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通讯员黄东玲)记者11月15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南宁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市民可通过“随手拍”举报机动车加塞、占用应急车道,泥头车等工程运输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属实举报可获得30元的奖励,每月最高奖励不超过600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辉介绍,实施《办法》,目的是激励更多群众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共治共享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目前举报只针对南宁市城区的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公路、高速公路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包括南宁市下辖的五县。举报人须年满18周岁,能够保证自身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包括不能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或者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发送微信、举报操作等危险行为。

《办法》规定,现阶段主要针对以下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一、城市工程运输车辆(泥头车、砂石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等)闯红灯;二、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俗称“加塞”,正常并道应交替通行的除外);三、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如跨越中心实线掉头);四、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随着城市交通环境的变化,今后,交警部门将对有奖举报的范围适时作出调整。

市民需要关注“南宁交警”和“南宁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在“南宁微交管——交通违法举报”界面将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和视频通过平台上传。交警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将对照片和视频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举报人作出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平台公布。《办法》明确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交警和辅警不能参与奖金领取。同时,要求举报拍摄的照片和视频须画面清晰,能够准确辨认所拍摄的地点或者该地点周边特有的参照物;能够准确辨认被拍摄违法车辆的外观特征,包括车辆号牌、型号、车身颜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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