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提速还须监管护航
有感而发
温康
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的“双11”启动后,107分钟销售破千亿元,创造了一个新消费纪录,广西人在其中贡献了23亿元。南宁本土品牌“轩妈食品”,只用7分19秒就达到了100万元营业额。
从2009年到2018年,“双11”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如今,网购已经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网购不断提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质量问题。随之而来的各类网购消费维权诉求也在不断增加,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积极应对和防范。
据报道,今年1-10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购消费诉求1.3751万件,同比增长494%,呈井喷之势。本地媒体发起的“网购不愉快经历”调查显示,曾经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是认为网购商品质量不如实体店的“剁手族”,加起来接近50%。
此外,价格变动、物流速度、售后服务和卖家态度等问题,也令不少消费者备受困扰。一旦遭遇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投诉时,面对强大的电商平台,往往深深地体会到一种无力感与挫败感。
针对网购取证难、维权难等现状,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必要的防范机制和维权渠道,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我区相关部门从消费者和商家两方面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网购进行监管。
比如,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建立跨省、跨地区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网购消费跨区域维权协作,实现异地投诉当地解决。
又比如,在规范商家经营方面,针对假打折、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限制选择平台等问题,要求网络经营企业回应消费者诉求,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明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落地,对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等多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加大对网购的监管力度,不仅是对平台、商家的限制更加严格,同时也给予了购销双方相应的权益保护。只有在更有力的监管护航下,网购这一新型消费方式,才能健康持久地火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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