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提速还须监管护航

广西日报 2018-11-14 07:18 大字

有感而发

温康

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的“双11”启动后,107分钟销售破千亿元,创造了一个新消费纪录,广西人在其中贡献了23亿元。南宁本土品牌“轩妈食品”,只用7分19秒就达到了100万元营业额。

从2009年到2018年,“双11”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如今,网购已经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网购不断提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的同时,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质量问题。随之而来的各类网购消费维权诉求也在不断增加,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积极应对和防范。

据报道,今年1-10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购消费诉求1.3751万件,同比增长494%,呈井喷之势。本地媒体发起的“网购不愉快经历”调查显示,曾经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是认为网购商品质量不如实体店的“剁手族”,加起来接近50%。

此外,价格变动、物流速度、售后服务和卖家态度等问题,也令不少消费者备受困扰。一旦遭遇纠纷,消费者在维权投诉时,面对强大的电商平台,往往深深地体会到一种无力感与挫败感。

针对网购取证难、维权难等现状,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必要的防范机制和维权渠道,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我区相关部门从消费者和商家两方面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网购进行监管。

比如,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建立跨省、跨地区的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网购消费跨区域维权协作,实现异地投诉当地解决。

又比如,在规范商家经营方面,针对假打折、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刷单炒信”、限制选择平台等问题,要求网络经营企业回应消费者诉求,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切实履行好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明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落地,对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等多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加大对网购的监管力度,不仅是对平台、商家的限制更加严格,同时也给予了购销双方相应的权益保护。只有在更有力的监管护航下,网购这一新型消费方式,才能健康持久地火爆下去。

新闻推荐

村村通公路,铺就致富路 青秀区获“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

长塘镇天堂村巴兰坡的村道四通八达本报记者刘增璇摄硬化路面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本报讯(记者赵敏通讯员黄如桐余宴)近年...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