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车位 一对邻居反目》后续 一时冲动挥拳 事后赔了三万

南国早报 2018-11-13 16:19 大字

周女士母子写给邓女士夫妇的致歉信(注:邓女士的丈夫为梁先生)。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11月7日,本报报道了南宁市佛子岭路向南居金溪园小区因改造车位引发业主矛盾,导致业主邓女士全身多处挫伤一事(相关报道详见11月7日A7版),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11月11日下午,双方当事人——邓女士和周女士母子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母子赔偿邓女士医药费、治疗费等费用3万元,并公开向邓女士赔礼道歉。

据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调取监控视频和走访相关证人,认定周女士母子于11月5日上午在小区内殴打他人。

当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受害人邓女士拒绝。随后,民警先后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11月10日晚,周女士母子主动上门向邓女士道歉,并诚恳地表示,希望能跟邓女士达成和解。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11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凤岭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邓女士和周女士母子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母子愿意赔偿邓女士治疗费、医药费和误工费等3万元;周女士母子在向南居小区物业办公室公开向邓女士夫妇赔礼道歉。

在致歉书里,周女士母子表示,这件事发生后,他们很后悔,两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最后造成这样的结果,实在太冲动了,太不理智了。打架只能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今后会跟邓女士一家搞好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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