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改造停车位不满,别的业主反驳几句话结果引爆冲突:冲动:母子围殴女邻居结果:道歉赔偿3万元
邓女士脸上有明显伤痕。
今报记者卢荻文/图
在南宁市佛子岭路的向南居金溪园小区,因为小区改造停车位问题,业主周女士和邓女士发生争执,随后周女士母子围殴邓女士,导致邓女士受伤。11月11日下午,发生矛盾的双方当事人——邓女士和周女士母子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母子赔偿邓女士医药费、治疗费等费用3万元,并公开向邓女士赔礼道歉。
反驳几句话遭母子殴打
11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事发时在现场的小区物业处骆经理向记者介绍,经过小区业委会决议、全小区公示,小区物业打算改造一些车位,业主周女士一家有异议,认为自家楼下不应再设公用停车位,因为汽车尾气和噪声会影响到她家。11月5日上午10时许,他带周女士一家5人到现场查看,并介绍解决方案。但是,周女士一家对解决方案并不满意,并说了几句难听的话。这时,在旁边围观的业主邓女士跟其他业主反驳了几句。
骆经理说,得知邓女士是业委会副主任的妻子后,周女士称邓女士“嘴贱”,并冲过去朝邓女士脸上吐口水、扇耳光,并猛烈撞击邓女士。随后,周女士的儿子也冲上来,用臂弯勒住邓女士的脖子。自己赶过去拉开周女士,也遭到周女士的攻击。
受害者全身多处受伤
11月6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见到了邓女士。记者注意到,她的脸上仍有伤痕。说起11月5日发生的事情,邓女士泪流不止。
据邓女士介绍,当天,她只是说了两句公道话,接着,就遭到了周某和其子的殴打。
“我跟周某一家之前并无矛盾,估计他们将我这个业委会成员的家属当成发泄对象了。”邓女士说,事后,她去了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发现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伴有胸部皮下积气,医生建议休息5天。另一家医院的病历显示,邓女士还被检查出轻型颅脑损伤,有脑震荡症状。
打人者称对设置停车位不满
11月6日上午11时40分,记者拨通了周某的手机。周某表示,她身患疾病,睡眠质量很差,这次要设置的公共停车位距离自家窗户不到1米远,所以希望这里继续保留原来的绿地。当天上午,因为设置公共停车位的问题,楼上邻居邓女士在旁边说了一些“煽风点火”的话,所以,她就和邓女士吵了起来。在争吵中,对方还说“北方人为什么来这里住”等话语,而且是邓女士先动手打人的。至于所谓的吐口水问题,是因为自己个子高,低头说话时口水喷到对方而已。
在采访中,周某承认邓女士脸上的伤痕是她抓伤的,但表示自己的儿子没有动手打邓女士。
道歉并赔偿3万元
据南宁市公安局凤岭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调取监控视频和走访相关证人,认定周女士母子于11月5日上午在南宁市佛子岭路的向南居金溪园小区殴打他人。
当时,民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受害人邓女士拒绝。随后,民警先后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对这件事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11月10日晚,周女士母子主动上门亲自跟邓女士道歉,并诚恳地表示,希望能跟邓女士达成和解。最后,周女士母子和邓女士已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11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凤岭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邓女士和周女士母子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母子愿意赔偿邓女士治疗费、医药费和误工费等一切费用3万元;周女士母子在向南居小区物业办公室公开向邓女士夫妇赔礼道歉。
在致歉书里,周女士母子表示,这件事发生后,他们很后悔,两家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几句话就成了这样的结果,实在太冲动了,太不理智了……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只有和谐相处生活才会愉快。打架只能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通过这件事,他们也会吸取深刻的教训,遇事要冷静,切不可冲动。同时,今后会跟邓女士一家搞好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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