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出现“狐仙” 原是一女子宠物》后续: 宠物或能彰显个性 养宠还得合乎规定
某宠物店售卖的宠物刺猬。
网上有很多销售宠物狐狸的信息。
南国早报记者何定坚文/图
11月6日,一只狐狸做客南宁市凤凰岭路塞纳维拉花园小区,引发市民关注(详见11月7日《南国早报》A7报道)。原来,这是市民肖女士在网上购买的一只赤狐,从家里偷跑出来后,狐狸当晚已回到主人身边。记者了解到,赤狐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饲养这类动物作为宠物,需要什么手续?
养宠者说:
“狐臭不好闻,狐狸很懂事”
狐狸宠物主人姓肖,是一名在校女学生。她表示,这只狐狸是她的同学之前在网上花一千元买的,品种是赤狐,店家有相关的养殖证明。因为同学太忙,所以半年前开始把狐狸寄养在她家,由她照顾,“其实家里人是反对的,因为‘狐臭’不好闻,但我还是坚持在家中一角落设置了狐狸窝,平常把它关在笼子里,有时会绑好牵引绳带它出去遛弯。这只狐狸很通人性,跟我慢慢也有感情了。”
肖同学说:“11月5日,因为没注意关紧笼子,狐狸一下就跑出去了,让我很着急。6日晚上在朋友圈得知狐狸在隔壁小区后,我马上赶去找它。见到狐狸后,我喊了一声,它一下在夜色中站住了,乖乖地等着我过去抱它,然后靠在我身边吃我喂给它的食物。”
肖同学称,她的宠物狐狸性格比较温顺,但以往带狐狸出去遛时,她还是会主动远离人群。
记者走访:
宠物店商售卖“个性宠物”
狐狸能不能做宠物,在南宁市场上有没有卖呢?11月7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长湖路、昆仑大道等路段的多家花鸟市场和宠物店,虽然没找到狐狸,却看到了一些“个性”宠物,如刺猬、松鼠等。
“这些虽然说是宠物,但在货源认定上始终难于说清,所以狐狸我们是不敢卖的。”在长湖路一家宠物店,店员称该店只经营猫狗兔等传统宠物,因为如上架保护动物被查到,处罚会很重。
在昆仑大道一花鸟市场内,面对“个性宠物”的咨询,一名店主拿出一纸箱,原来里面藏着一只刺猬。“这是一只宠物刺猬,通人性,很好养。我们也是在网上要的货,赚点差价。”店主称,刺猬是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刺猬当然没有人敢卖,“但这个刺猬是非洲品种,人工养殖的,可以改良成宠物。”
但记者问其货源和养殖证明时,店主支支吾吾,未做正面回答。
记者注意到,部分商铺则在售卖地方性保护动物松鼠,店主同样没能提供进货和养殖证明。
记者随后在网上找到了一家贩卖宠物狐狸的商家并致电咨询。该网商工作人员称,网页上所列的“宠狸”品种均有出售,价格在数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工作人员表示,狐狸均为自养自销,销售时可向买家提供非野生动物证明(养殖证明),“只要人不去恐吓、激怒它,一般它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市民担忧:
害怕被攻击更怕有疫病
宠物主人只考虑个性,周边居民却更多地考虑到安全问题。采访中有市民称,在居民生活区见到不常见的动物物种,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不仅是担心其攻击性,还害怕存在疫病等隐患。
“个性宠物受不少人喜爱,但背后确实存在风险。有些宠物表面看似温顺,但不能排除攻击人的可能性,而且来源未必合乎规范。”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称,如果有合法的养殖证明,部分动物是可驯养繁殖和商业操作的,但这些动物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防疫保护,如要作为宠物长期饲养,很可能会对饲主产生危害。
另外,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擅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个性宠物所属物种为保护动物,饲养者须持卖家提供的合法养殖证明,去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个人饲养证。如被发现无证饲养,而饲养者又无法说明购买、养殖渠道,相关部门只能认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读者骆先生稿酬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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