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惹的事? 一楼工友喝酒正酣 一男持刀进屋伤人
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11月3日晚,江南区五一中路二里二巷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一中年男子持刀闯进一楼的一出租屋内,将一名正在喝酒的蒙姓男子头部砍伤,另一韦姓男子也在冲突中脚部受伤。案发后,江南警方及时把行凶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而受伤的两名男子被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目前,两名伤者伤势较轻,当晚经医院缝针包扎后已自行离院,行凶者还在五一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处理,案件及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租住在江南区五一中路二里二巷的当事人凌先生介绍,当天14时许,由于待工休息,他与五六名从事搬家的工友在家中吃饭喝酒。其间,他们为了助兴开始玩牌,由于是在一楼,他们吃饭的时候没有关门,谁也想不到后面会发生意外。
凌先生的工友蒙先生当时也在场,此次事件中,他受了伤。蒙先生说,大约17时55分左右,一名年约5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持刀闯进出租屋内,将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说了一句“你们这帮垃圾”之后,就往他头上砍来,幸好他闪躲开了,不过仍被刀划伤耳朵附近的头皮及软组织。同时,在追打中,该陌生男子还把他们吃饭用的瓷台打烂,同桌工友韦先生的脚部被瓷台的碎片割伤。
“我们几个人根本不认识这个(伤人)男子。”凌先生回忆,感觉男子又有点面熟,似乎见过一两次面。从事搬家工作的他们在一楼租下该处当临时休息之处,平时没有活干时,工友们偶尔会聚集一起吃饭聊天,不会主动招惹旁人。为什么该男子持刀闯进来伤人,他们也不得而知,“也有可能是因为吃饭喝酒时说话过于大声,吵闹声影响到他”。
事发后,五一派出所的民警及时将行凶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受伤的蒙先生和韦先生被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分别缝了5针和2针。目前,两名伤者伤势较轻无生命危险,当晚经医院缝针包扎之后已自行离院,行凶者还在五一派出所接受警方讯问,案件及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蒙先生向记者表示,事发后,派出所民警把医疗费用给了他们,不知道是不是行凶者给的费用。行凶者目前还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处理中。“如果他(伤人男子)好话好说,我们也不会追究其过多责任,但后期的医疗费用及养病期间的误工费,我们会依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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