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创业就业 农民工开店办企业有3000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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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10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近日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创业和带动农民工就业,广西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可获3000元/个的一次性奖补。此类市场主体吸纳农民工就业,以及企业吸纳优秀农民工就业并缴纳社保,也有奖补、补贴。
根据南宁市人社局、南宁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广西户籍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的,都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奖补,每个市场主体补贴3000元。
如果是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或优秀农民工(参加过广西历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农民工)创办的市场主体,每个市场主体还可以获奖补2000元。
上述类型的广西籍农民工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如果带动就业达3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且和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6个月,还可根据实际吸纳的就业人数,申请一次性的带动就业奖补。奖补标准根据吸纳农民工就业人数,分为1000元/人、1200元/人、1500元/人三个档次,每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3万元,只能申请一次。
此外,在广西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如果吸纳优秀农民工(定义同上)就业,并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以为优秀农民工申请不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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