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以办案为由盗走试驾车 目前被盗车辆已返还汽车销售公司,嫌疑人已被批捕

南宁晚报 2018-10-12 05:57 大字

监控拍到卢先生陪同杨某试驾新车的画面 本报记者 潘国武 翻拍

■本报记者 潘国武 文/图

杨某以协助办案为由,把试驾的小轿车开到英华路,叫汽车销售员卢先生到青秀公安分局办公楼等候之后,便趁机驾车离去。记者昨日从青秀警方了解到,杨某根本不是警察。由于卢先生没有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加上车没有上牌,从而导致杨某成功驾车逃跑。目前,被盗车辆已返还汽车销售公司,杨某涉嫌盗窃已被批准逮捕。

男子支开销售员后开走小车

卢先生是昆仑大道上南宁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员。7月27日12时许,杨某来到该店想了解某品牌小轿车,在听完卢先生对新车功能的介绍后,杨某提出想试驾该品牌一辆红色小轿车外出走走。

此前,杨某曾数次来店里咨询该品牌车辆情况,接触多了,卢先生将杨某当成熟客,便同意其试驾要求。杨某驾驶这辆红色小轿车行驶上昆仑大道后,突然掏出“警官证”对卢先生说,“我是警察,有急事要先驾车回单位一下,请你协助我办案”。

卢先生对此深信不疑,便同意了其请求。杨某驾驶这辆新车在市区绕过多个路段后,来到英华路青秀公安分局门口,指着办公大楼说:“你先下车到楼上某某警官办公室休息一下,我停好车子再上去找你。”

在办公大楼一楼,卢先生被保安拦住了,因卢先生无法说出某某警官是哪个科室哪个办公室的。他掉头找杨某,却发现杨某和车辆已不知去向。

“那辆开走的小轿车价值10多万元。”民警查看汽车销售公司监控拍到杨某驾驶新车外出的画面后说,分局里根本没有这个杨姓民警。当天,青秀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因网上买车不成心生歹念

据办案民警介绍,卢先生只知道驾走小轿车的男子姓杨,对其联系方式一无所知。另外,小轿车还没有上牌,没有防盗措施,利于案件侦破的线索并不多。

民警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监控画面,从英华路的监控探头入手,调取沿街监控翻查红色小轿车的行踪。“由于市区有些路段施工等原因,找不到红色小轿车的行踪,这就得重新往后退查。”民警说,他们通过上百枚监控探头追踪发现,红色小轿车进入大学西路附近的小巷里,随后驶出监控盲区。

民警根据杨某懂得开车等情况,很快查出杨某的身份信息——杨某今年48岁,居住在大学东路附近新村路某小区。8月14日22时许,杨某在家里被抓,民警随后在小区附近车库里找到被其开走的红色小轿车。

杨某家境殷实,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原来,杨某早就看中该品牌小轿车,通过一家网上公司以筹款的方式来买车,结果付了钱却没能买到车。他了解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在售这个品牌小轿车,认为两家公司应该有关联,就决定以这种方式来为自己挽回损失。

涉嫌盗窃男子已被批捕

在杨某的家里,民警搜到那张所谓的警官证。杨某供述,那是他花钱买来的假证。

“他说一些涉世未深的人一看到警官证就紧张,他就是抓住这个心理来下手。”杨某说,当时驾车到英华路青秀公安分局门口,就是想让卢先生相信他的警察身份,这样才能把他支开。

由于没有拿到合格证等有效证件,车子基本上没有动过,而且杨某也没有想清楚如何处理车子。随后,警方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追回的涉案小轿车车价、车况进行鉴定,并把车子返还给汽车销售公司。

“这起案件中,汽车销售员在允许试驾之前,没有认真核对试驾人的身份信息。”民警认为,待售的车辆应只允许在指定范围内试驾;销售员陪同试驾时,不应同意试驾人提出给车辆加油等要求。

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批捕。对杨某反映“跟网上某公司筹款买车受骗”等情况,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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