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下调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便民公告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实习生陈丽萍)10月1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南宁市乡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减标准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南宁市各乡镇的基层工作人员租房压力将有望减小。
通知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其租金价格按照《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政府垫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五级租金标准的50%进行调减,并允许各城区、开发区在调减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首先,多层住宅分两种价格,一楼、顶层2.35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多层2.60元/平方米·月;另外,高层(小高层)的租金也分两种,一楼、顶层2.95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3.30元/平方米·月。以一间30平方米的公租房来算,一个月最低租金约70元,最高租金仅99元。
新闻推荐
南宁市开展专项行动,严打传销行为 提供传销“一日游” 旅行社也要被罚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南宁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打“以...
南宁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南宁,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