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简讯
本报南宁讯近日,南宁市青秀区相关部门颁发了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去年6月1日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青秀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发证准备工作,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经营者参加了不少于56个学时的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其填报申请材料、配齐设施设备等。在此基础上,城区为确认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的经营者颁发了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劳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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