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餐行业驾乘行为需规范

广西日报 2018-08-28 16:03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孟振兴通讯员/尹翔)8月24日,南宁市召开《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对电动车管理的多个细节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此次供讨论的《条例(草案)》与5月28日南宁市政府法制网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已做了部分修改,如明确了维修电动车必须遵循的准则、规定骑车时不允许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等,并把“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的罚款力度由1000元调整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此外,草案还规定“驾驶经改装后达到国家机动车运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法律、法规关于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规定进行处置”,打击改装车辆的力度明显增强。

当天,与会专家就“僵尸”电动车处置、废弃蓄电池回收及特殊行业电动车管理等问题各抒己见。有专家指出快递、送餐、环卫等行业带有公共服务性质,应进一步从细节上规范其从业人员的驾乘行为,在保障市民需求的同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牌证有效期乃至车辆报废等问题,专家认为应当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尽可能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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